为严肃校风校纪,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工作,保证教学秩序正常进行,现依据规定对长期不在校学习又不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予以清退。根据《湖北体育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学校可予退学处理。
经学院研究决定,同意对以下13名学生清退学籍的处理意见,现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退学决定生效,具体名单如下:
高职学生(4人)
王小天,男,20级运动训练专业,学号:2001094;
胡天平,男,20级运动训练专业,学号:2001128;
曾胜利,男,20级体育运营与管理专业,学号:2003132;
柯贤琪,男,21级安全防范技术专业,学号:2108014。
中职学生(9人)
蒋世豪,男,拳 击,学号:19364200084600164;
王雅曦,女,柔 道,学号:17364200084600202;
陈迪伦,男,散 打,学号:18364200084600124;
孙 凯,男,散 打,学号:17364200084600027;
蔡名洋,男,摔 跤,学号:17364200084600038;
刘天宇,男,跆拳道,学号:18364200084600141;
尚万镐,男,网 球,学号:19364200084600159;
陈 浩,男,足 球,学号:18364200084600100:
张体明,男,足 球,学号:18364200084600135。
公示时间:2023年6月16日至6月20日。
联系人:丰老师,联系电话:027-87780732。
学生工作处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