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体育职业学院 雨、雪、雾霾等天气条件下户外课程教学规范
发布日期:2023年2月21日 来源:湖北体育职业学院 阅读6086次
由于我校专业特点,大量专业课程在户外进行,但户外课程易受天气条件的影响,为了规范户外课程教学,特制定雨、雪、雾霾天气条件下教学规范。
一、雨、雪、雾霾天气条件下是否上户外课程的问题
首先,雨、雪、雾霾天气条件下应因地制宜地上户外课程;其次,将户外课程区分为理论、实践两类课程,理论课程,可以转至无教学任务的教室上课,实践课程按以下的规范进行教学。
二、雨、雪、雾霾天气的具体界定
1、下雨的具体界定:第一,时间段:上课前10分钟;第二,判断标准:上课区域的天空中有看得见的雨滴下落;第三,参考标准:附近道路上有30%以上的行人打着雨伞行走。同时满足上述三个条件视为下雨。
2、下雪的具体界定:第一,天空有雪花飘落;第二,场地上有积雪;第三,运动场地有结冰现象。同时满足上述2-3个条件视为下雪。
3、雾霾天气的具体界定:第一,湖北省气象台发布雾霾预警;第二,教育厅发出雾霾天气条件下中小学暂停上体育课的通知。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视为雾霾天气。
三、雨、雪、雾霾天气下的教师工作规范
1、更改上课形式。教师可以根据课程需要,选择更改上课形式,上课形式可以为在线直播课,作业课,练习课。更改上课形式的教师,需要检查学生学习成果。
2、更改上课场地。教师可以根据学校现有的条件,更改上课场地,上课场地可以为空教室,其他室内场所,教学内容以技术技能理论知识等为主。
3、更改上课时间。教室可以跟学生协商,调整课程上课时间。
4、遇到雨、雪、雾霾天气时,任课教师应按时到达规定的上课地点,且原则上应坚守岗位20分钟以上,遇到前来上课的学生应给予妥善安排,如有学生要求教师到自己选定的地点进行教学指导,任课教师应该满足其要求。
5、更改上课方式、上课场地、上课时间,均需要在教学管理人员处进行报备,并及时通知到学生。教学教务处将不定期抽查雨、雪、雾霾天气上课情况,未报备视为未上课。
6、雨、雪、雾霾天气上课时,任课教师不仅需要重复进行安全教育,而且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避免运动伤害事故的发生。如果在正常上课的过程中突然遇到雨、雪、雾霾天气,任课教师可即刻停止在原场地的教学活动,余下的时间按雨、雪、雾霾天气下的基本要求进行教学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