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部分学生无视学校教学纪律及考勤要求,经常迟到、早退、旷课,严重破坏学校正常教学管理秩序,也损坏了广大学生一直以来积极向上、勤奋好学的良好形象。为严肃校纪,保证正常教学管理秩序,推进良好校风学风建设,经决定,进一步加强考勤管理工作,并做如下通知安排。
一、全体学生要站在对自己负责、对家长负责、对社会负责的高度认识考勤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学生课堂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杜绝迟到、早退和旷课现象。
二、 教务处将定期公布缺课黄榜及红榜,缺课次数超过已学课时1/3,列入黄榜,给予黄榜公示及警示;缺课次数超过课时1/2,给予红榜公示,期末考试成绩视为无效;期末考试缺考的考生不得参加补考。(因其他工作或任务缺课需要给任课教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 各任课教师应做好考勤工作,按时提供黄榜及红榜学生名单。
四、 黄榜每学期期中公布一次,红榜每学期期末公布一次。
教学教务处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