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安排,保证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领导小组
组 长:杨青
副组长:高华伟 王伶俐
工作组成员:陈咏梅 易纾曼 韦文娟 褚良成
二、考试时间安排
1. 考试课时间:
| 上午 | 下午 |
2020级(1月1日) | 08:30—10:00 10:10—11:40 | 14:00-15:30 15:40-17:10 |
2021级(1月1日、 1月2日) | 08:30—10:00 10:10—11:40 | 14:30-16:00 |
2.考查课时间:第十四周(2021年12月20日至26日)。
3.所有课程的考试必须按规定时间进行,期末考试安排详见附件1。
三、考务办公室:
校本部:教学教务处409办公室
虎泉校区:教学教务处408办公室
四、考试监考与考场管理
1.监考教师需提前20分钟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并直达考场。开考前按要求清理考场、安排考生入座。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不能浏览手机、阅读书刊、批阅试卷、相互交谈等。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应当场清点试卷份数,并按学号顺序排序,连同《考场情况记载表》一起交送考务办公室,以备阅卷教师领取。
2.严肃考试纪律。考试开始30分钟内不得交卷。手机一律不得携带,已携带手机进考场的,需要将手机放入手机袋。开卷考试的科目(2020级《康复评定技术》《健康管理》)可以携带纸质资料与课本进入考场,但不得向他人借阅资料,不得使用手机。
3.对于违纪舞弊考生,监考教师应及时提醒制止,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该门课程考试资格,该科考试成绩无效。
4.考试期间,教学教务处成立巡视组,负责对考场安排、考场纪律、监考人员履职等情况进行巡查。
五、期末考试阅卷、评分与登分
1.阅卷教师应按照学院的评卷要求规范改卷。所有课程的阅卷工作应以本课程的考试时间安排为基准,在考后三天内完成阅卷与登分工作。
2.教师登分时要逐个核对学生名单,没有期末考试成绩的学生,要核对试卷袋封面上的考试记录和《考场情况记载表》,查明具体原因并备注。确认无误后于1月5日前将期末总评成绩(加密电子档)提交至教务处。虎泉校区交给韦老师,校本部交给易老师。
3.试卷装订工作。任课教师试卷批阅完成后,需要将试卷装订成册,并填写试卷封面信息。试卷装订顺序依次为:试卷封面→考场情况记载表→期末总评成绩表→试卷分析表→试卷样卷及试卷标准答案→学生试卷,请按照此装订标准以班级为单位装订成册交教学教务处存档。
六、其它事项
1. 所有教师不得随意提前停课,第14周为全校考查课考试时间,考试课授课教师仍需在教室上课或在教室带领学生复习。
2. 各班班主任要以多种形式召开考试主题班会,告知学生考试安排,同时做好考风考纪教育工作。
3. 学生考试期间不得请假,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应在考前申请缓考,无故不参加考试者按缺考处理,并不得参加补考。缓考考试安排在下学期开学初进行。
附件1:2021-2022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
附件2:考场情况记载表
附件3:试卷分析表
教学教务处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