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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体育职业学院教学管理工作规程
发布日期:2021年5月27日  来源:湖北体育职业学院 阅读6187次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我院教学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提高教学质量、教学管理水平,保证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国家职业教育改革方案》(国发〔2019〕4号)及湖北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管理体制,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学院的根本任务是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体育技能人才。
  第三条教学工作是学院的中心工作,教学管理的任务是对教学工作的全过程进行决策、计划、组织、指挥、调节、监督和评价。教学管理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遵循教育教学管理的规律,突出职业教育特色。
  第二章教学组织机构
  第四条学院院长全面负责学院的教学工作,教学副院长主持教学日常工作。学院有关教学及其管理的指导思想、长远规划、重大改革举措、重要政策措施等,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院党委会议讨论决定。
  第五条教学管理实行院、系(部)两级管理,逐级分工,各负其责。院、系(部)二级管理是建立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完善机制、明确职能”的管理模式下,形成系(部)二级运行机制,实现教育教学管理重心向系(部)转移,促使系(部)真正成为职责与权利相统一的教育教学主体。
  (一)教学教务处是学院教学管理的重要职能部门,对教学工作进行整体协调、宏观调控、督导检查,并做好教学服务工作。
  (二)教学系(部)是学院组织教学及教学管理的基本单位。系(部)贯彻执行学院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与指导纲要,全面负责本系(部)教学工作的落实和检查。
  第六条教学各部门在主管教学副院长的领导下,认真做好人才培养方案以及教学运行管理、教学质量管理、教学资源管理、教学基本建设及其他日常教学管理工作。
  第三章人才培养方案的管理与实施
  第七条人才培养方案是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方式的总体设计。学期教学计划是组织教学、落实教学任务的基本依据。人才培养方案和学期教学计划是学院保证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规格的重要教学文件。
  第八条人才培养方案应体现高职教育特色,立足为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服务。人才培养方案既要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又要不断跟上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还要满足社会对人才培养规格要求的变化,适时调整和修订,原则上,每个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三年制定一次,每年修订一次。 
  第九条课程标准应以课程为单位,以标准形式对课程性质、课程目标和定位、课程内容、教学手段和方法以及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课时、内容、目标、实施办法做出明确规定。课程标准是教师组织课程教学的依据,也是教学评价的依据。
  第四章教学运行管理及要求
  第十条教学运行管理是教学管理中的核心管理,要健全以院、系、职能部门的教学行政管理机制,实现全校协同,上下协调,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教学有序运行。
  第十一条教学运行管理中的先期工作:
  (一)教学教务处:
  1.完成学期校历编制。
  2.提出教学运行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
  (二)系(部):
  1.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学期教学计划,下达教学任务。
  2.编好课程标准。
  3.选、编好适用教材。
  4.督促任课教师在学期开学两周内完成授课计划的编制。
  5.制订好学期课程考核计划。
  第十二条课堂教学基本要求。
  (一)课堂讲授是向学生传授知识、培养能力的最基本的教学形式。课堂讲授应按照课程标准的要求,贯彻教书育人、理论联系实际、因材施教、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相结合等原则。
  (二)课堂讨论应能帮助学生发展思维,培养能力的教学形式。课堂讨论时教师要发挥引导作用,避免放任自流,尤其要注意讨论内容的方向性。
  (三)课堂习题课应在教师指导下,帮助学生掌握基本概念,培养其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课堂教学形式。习题课要贯彻精讲多练和启发诱导的原则,切忌满堂灌。
  (四)课堂辅导和答疑应是教学的一种辅助形式,是检查教学效果,解答学生疑难,指导学生自学,提高教学效果的必要环节。
  (五)实验(实训)课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各系(部)应结合本单位实验教学的实际,制订实验室、实训场所管理和器材管理的具体措施,为实验(实训)教学提供良好的条件和环境。
  第十三条实践教学基本要求。
  (一)实践教学要有明确的计划。实践教学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实训的性质、目的与任务;实习内容、方式、场所和时间分配;学生分组情况与指导教师的安排;实训成绩的考核与评定方法;实训的组织与保证完成实习任务的措施等。
  (二)重视实践教学内容的改革,加强现场模拟教学的组织和设计,重视训练学生基本技能和应用能力,规范实践教学及考核办法,保证实践教学质量。建立相对稳定的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逐步建立和不断完善产学结合的机制。
  (三)课程设计、综合练习、社会调查的选题,应根据教学计划和课程标准的要求,紧密联系实际,立足培养学生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体选题由任课教师拟定,经专业带头人审核后,报系(部)主任批准。
  (四)学生毕业实践是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的重要教学环节,要通过毕业实践环节,对学生进行比较系统的职业能力训练。毕业实践的组织工作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由各专业所在系(部)拟定组织实施。
  (五)选聘有一定理论水平和较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的实习指导教师或技术人员指导学生实践活动。实习指导教师应根据实践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准备,精心组织,耐心指导,注重学生基本技能、技术应用能力、创业精神和创新意识培养。
  (六)任课教师应及时、认真地批改学生实践活动后提交的实验、实习、实训、调查报告或设计成果等实践性材料,结合学生在实践活动中的表现评定成绩,写出评语。
  第五章教学质量管理
  第十四条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是教学管理的最终目的。必须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和全面的质量观,坚持严格的质量标准。学院从影响教学质量的主要因素(教师、学生、管理、政策、制度、机制等)入手,严格把好质量关,建立科学合理的教学评估督导体系,形成分析、评价、反馈制度,营造良好的教学环境,达到最佳教学效果。
  第十五条认真抓好教学过程管理。
  (一)抓好教学计划实施过程中的质量标准和管理,力求精心设计,整体优化。
  (二)建立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加强教学督导,把好教学过程各个环节的质量关。
  (三)提供教学设施、教学设备、图书资料等辅助教学保障,保证服务质量。
  (四)建立科学的考试工作程序和制度,严格考试过程管理,进行必要的试题、试卷和成绩分析,认真进行考试与课程教学工作总结。
  (五)建立教学信息反馈制度,推进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制度。加强与社会用人部门的联系,经常(或定期)召开教师及学生座谈会,调查了解教学情况,及时改进教学工作,保证教学质量。
  (六)建立教学质量检查与考核制度,制订科学的、可操作性强的教师教学质量考评指标体系和办法,建立日常的教学检查和阶段性教学质量检查制度,从多方面加强对教师教学质量的考评。教学质量检查考核由教学教务处会同各系(部)组织实施。
  (七)建立听课制度。学院主管教学的领导及教学教务处长、系(部)主任、专业带头人应定期深入课堂听课(包括实训、实习课),全面了解教师教课与学生学习的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八)建立教学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教学工作评估、教学质量考评结果与部门工作考核、教师职务评聘、报酬以及奖惩挂钩。对在教学上取得优秀成绩的部门和教师,按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对造成教学责任事故者,按《教学事故认定》处理。
  (九)建立教学信息采集和统计制度。对新生入学基本情况、学生学习和考试情况、毕业生质量及就业情况等主要教学信息应定期采集并进行统计分析,不断改进教学工作。
  第六章教学基本建设管理
  第十六条专业建设。根据高职高专教育的培养目标和有关专业设置的指导意见,针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技术领域或职业岗位(群)实际要求设置和调整专业,加强学院优势专业建设,合理优化专业结构。重视专业教学改革,积极开展专业改革试点,并以此为切入点,推动教学工作及其管理全面改革。积极组建专业建设委员会,并充分发挥其在专业建设中的作用。增加专业建设投入,确保必要的办学条件,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努力形成专业特色。
  第十七条课程建设。要努力整合课程内容,优化课程体系,合理处理基础与专业、课内与课外、理论与实践、专业教育与素质教育各环节的关系;要努力“建立突出职业能力培养的课程标准,规范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提高课程教学质量”;要努力探索产学结合的模式,实现课程教学与生产实践、科技创新、教学研究等活动的有效结合,促进课程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要按照突出应用性、实践性的原则重组课程结构,更新教学内容与方法;要努力开发各级精品课程,通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的新突破促使教学质量的提高。
  第十八条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建立相对稳定的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是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必备条件,也是形成办学特色的关键。学院依据所设专业的实际需要,对实践教学基地建设进行全面规划,逐步实施。实训尽可能与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相一致,形成真实或仿真的职业环境。重视校外实训基地建设,按照互惠互利原则,尽可能争取与专业有关的企事业单位合作,使学生在实际的职业环境中顶岗实习,并逐步建立形成产学合作机制。注重职业资格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搞好实践教学基地管理,努力提高设备利用率和完好率,提高投资效益。
  第十九条体育设施建设。体育是学院教育特色的重要组成部分,体育场地和器材是保证体育专业教学和开展体育活动的基本条件。运动场地及器材设备与学院规模及上级有关体育器材场地标准相适应,满足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需要。
  第二十条图书资料建设。学院加强图书资料建设,加快图书情报信息化建设,健全图书管理制度。图书资料数量及阅览设施满足学生学习需要;重视专业图书资料和应用技术资料的建设,加快电子阅览室建设,并充分发挥现有资源作用,提供优质服务。
  第二十一条教育信息化建设。学院重视引进和发展现代信息化教育技术,积极建设校园网、多媒体教学网、多媒体教室、计算机室等现代教学设施,加强对现代教育技术、手段的研究和应用,加快计算机辅助教学软件的研制开发和推广使用,加速实现教学和管理手段的现代化,以提高整体教学和管理水平。
  第二十二条校风教风学风建设。通过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环境建设,抓好教师严谨的治学作风以及学生的学习目的、学习态度、学习纪律等方面的学习作风建设,形成良好的学风教风校风,注重诚信教育。结合高职高专院校培养的特点,鼓励学生学习职业技能及相关知识,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注意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重视考风考纪的教育,杜绝考试作弊行为。把学院的德育工作和对学生职业道德的教育相结合,加强学生职业道德的培养。
  第二十三条教学管理制度建设。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建立和健全相关教学管理制度,制定完备的教学基本文件,实现教学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第二十四条教学管理与教学理论研究。学院的教学管理以正确的教育理论为指导,以教学管理研究和教育理论研究为基础。把教学管理作为教育科研工作的重要内容,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教学管理的一些重点课题进行研究。
  第二十五条加强国内外、校际间以及校企间的交流与合作,广泛学习和借鉴一切先进的教学与管理经验,积极探索适应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和管理方法,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努力使教学管理工作规范化、现代化、科学化。
  第二十六条加强教学研究活动,针对课程教学过程中存在的现象与问题及时加以总结研究,改革完善课程教学的内容、方法、手段等。
  第二十七条教学资源管理。搞好教学设施(教室、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图书馆阅览室、体育运动场馆等)、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的合理配置、规划建设与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充分发挥现有设施与设备的作用,保证教学需要。根据需要,改进教室的功能,建设必要的多功能教室。教学主管部门负责校内教学资源的统一调配,最大限度地发挥资源利用效益。积极开发、合理应用社会教育资源,建立相对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第二十八条教学档案管理。教学档案应根据职能处室工作特点实行分级管理,要做到按年度分类、编目造册。要积极推行档案管理现代化建设,建立档案查阅制度,充分发挥教学档案的作用。教学档案的范围包括:
  (一)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政策性、指导性教学文件及有关规定。
  (二)学院制订的各项教学文件和教学规章制度。
  (三)教学基本建设的各种规划和计划、师资培训计划和实施情况、教育资源(含教学设施及仪器设备等)统计材料。
  (四)院、系(部)的学期(或学年)教学工作计划和总结。
  (五)校历、教学进程表、总课表、教师任课通知书及课程表、学期授课计划、课程教学总结、实验、实习(实训)计划及总结等。
  (六)课程设计任务书、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七)学生花名册、学生注册统计、新生复查情况、学籍变动情况、学生学业成绩、学生成绩统计分析、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毕业资格审核等材料。
  (八)教学研究计划、行业(或区域)经济调研报告与资料、教学改革实施方案及总结、典型经验材料和教学研究刊物、学报、简报等。
  (九)使用教材目录、自编教材(或讲义)、教学参考资料、参加全国或全省统编教材印本、实验(实习)指导书、习题集、试题库(试卷库)、试卷分析以及各种声像资料等。
  (十)教师业务档案,包括教师基本情况登记表、教案及教学工作小结、教师考核资料、教学工作和工作量统计表、论文论著及成果、进修(培训)登记及考核材料等。
  (十一)教学检查统计分析材料、教学工作评价(估)材料、教学工作量统计分析材料、教学工作会议纪要、教学管理成果及各种奖惩材料等。
  (十二)其它有必要立档的教学文件和资料。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规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一条本规程由教学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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