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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体育职业学院学生安全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21年3月29日  来源:湖北体育职业学院 阅读6024次
  为了维护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提高和加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学生的安全管理作如下规定:
  1、各系班主任、辅导员要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尤其要加强节假日的安全教育。
  2、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在校内住宿,不得在校外租房住宿,节假日或有事需离开学院不在学院住宿的学生必须向辅导员请假。
  3、学生节假日外出或假期回家返校必须自觉遵纪守法,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
  4、学生住宿应遵守学院公寓管理规定,学生在宿舍内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私自乱接电线,改变电源等避免引起火灾和火险。
  5、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学生不得将危险药品带出实验室,外出实习必须遵守学院实习纪律和实习单位规章制度。
  6、学生不得私自组织集体外出活动,特别是天热不得组织游泳活动等。
  7、学生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钱物及贵重物品,离开教室或寝室后要将门窗锁好,避免发生钱物及贵重物品被盗。
  8、学生不得翻越学院围墙、学生宿舍大门、窗户及过道栏杆等,学生不得随意在楼顶玩耍,避免发生伤亡事故。
  9、学院门口过往车辆较多,学生进出学校大门时应特别注意交通安全,过街走地下通道。
  10、如学生在校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各系班主任、辅导员和知情学生应及时通报学工处、后勤保卫处和相关领导,并按教育部安全教育及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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