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体育职业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21年3月26日 来源:湖北体育职业学院 阅读6084次
1、学生公寓管理由学生公寓管理员执行,按规定落实新生所分配的房间、床位、室内家具、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占空房或不经同意安插其他住宿。
2、学生住宿分为每间4人或5人,由后勤保卫处将学生住宿分配到指定房间并填写学生住宿分配通知单,一式两份辅导员和学生公寓管理员各存一份。
3、所有住宿学生必须凭持住宿分配通知单到学生公寓管理员处办理住宿手续,领取房间钥匙,在指定房间住宿,若遇钥匙遗失,当事人可找公寓管理员交费代办配制钥匙,未经后勤保卫处及辅导员同意不得擅自换房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服从公寓管理。
4、寝室的家具、水具、照明设施在新生入校时全部配好,家具一个一号,登记造册,室内公用门窗、玻璃等由寝室长验收签字,不得随意搬动和拆毁,若有损毁一律照价赔偿。特殊情况要求换房需经后勤保卫处同意,并到公寓管理员处更改登记册。退学、休假生、顶岗实习离校时,必须由公寓管理员清点家具、设施完整交清所欠相关费用和门、柜、屉钥匙,公寓管理员签字盖章,方能办理离校手续。
5、严禁在墙上乱写乱画乱张贴;严禁在寝室和公共场所乱倒,剩饭剩菜等废弃物必须倒入垃圾桶内,严禁在公寓内(含走道)打球;严禁在公寓寝室内进行各种经营活动。
6、每寝室推选一名寝室长和安全员,负责家具、门窗、玻璃、灯具的保管和报修,并负责组织清扫室内卫生,安全员负责监督落实。
7、各栋公寓管理员代为寝室设施报修点,需要报修的同学在公寓管理员处报修点填写报修单。
8、寝室内不准私自留舍客人,特殊情况需经学生所在系班主任或辅导员签字同意,报后勤保卫处备案,公寓管理员登记后方可留宿。凡外来人员及非所在公寓同性学生有事进入公寓,需经公寓管理员同意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后,方能进入。晚上21:00前非所在公寓人员必须离开公寓,离开公寓时注销登记。
9、公寓实行半封闭式管理,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3:30—16:30,非本栋公寓人员不得进公寓。男女生因公事确需进入异性公寓,必须有本系班主任或辅导员签字同意方可进入。
10、讲文明、讲礼貌、服从管理。
11、为了保持公寓寝室正常的学习、生活环境,严禁在学生公寓跳舞、唱歌、高声放音响。
12、学生公寓寝室严禁使用未经同意的大功率(300W以上)电气设备,室内严禁乱接电线,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电炉电热水器、电热毯、电热锅等电器,杜绝违章用电。
13、学生公寓寝室统一装配电表,规定每生每月免费定量用电10度。用电超出部分按计价标准收费,该费用由寝室学生共同承担,持充电卡到办公楼二楼财务处充值。
14、凡人为损坏公物,一律按《学生公寓财产赔偿价格明细表》或《公寓家具维修收费标准》酌情赔偿。寝室发生人为毁损财产,若查不出责任人,其维修或更新所发生的费用由该室学生共同承担。并由后勤保卫处组织修复和作好记录。
15、本规定由后勤保卫处、学工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