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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二、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所聘用人员为非事业编制人员,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办理聘用手续,按照《湖北体育职业学院外聘人员管理制度》及学校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及兑现薪酬待遇。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1年6月30日至7月20日
(二)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包括:
1.《湖北体育职业学院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需张贴近期大一寸免冠正面照片)。
2.个人简历、个人著作、科研项目证明、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在同一页)、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扫描在同一页)等材料的扫描件。
3.从大学本科起各个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提交《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证明》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家教育部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5.岗位招聘条件要求工作经历的,提供劳动合同、社保凭证等材料或其他有效证明。
6.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如资格证书、技能证书、获奖证明、业绩成果证明材料等)。
请将以上材料扫描件或电子版压缩制成一个压缩包发至邮箱hbtyzyxy_rsc@163.com,压缩包命名为“应聘岗位序号、毕业学校、姓名”,如:“01岗位北京大学张三”。提交材料不齐或不按规定提交材料或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交材料者,均为无效报名。收到报名邮箱发出的自动回复方为报名邮件投递成功。
四、入职考核
符合岗位条件,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学院将以电话的方式告知入职考核(笔试+面试)的时间和有关要求,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五、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岗位报名条件。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有不一致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关系,聘用合同终止。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二)关于学习、工作经历等时间界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三)应届毕业生必须在报考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四)本次招聘执行师风师德“一票否决制”。凡招聘期间或入职后经查实存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教师〔2018〕17号)、《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教师〔2019〕10号)等文件规定的师风师德问题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已签定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关系,聘用合同终止。
(五)本次招聘工作全程由湖北体育职业学院纪委负责监督。
六、联系方式
人事处:027-65527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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